合併校網→惡性競爭?
面對各區學額失衡、縮班的問題,教育統籌局早前成立諮詢小組,研究重新劃分校網的影響及可行性,期望透過改變行之經年的分區制度,更配合各地區的人口發展。小組初步建議合併幾個校網,包括沙田與九龍其中一區,元朗與屯門區,及荃灣與葵青區。
政府按照地方行政區的劃分設立學校網,目的在於為小學生分配中學學位,讓他們在同一區的中學內繼續學業。參與了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後,校方只有兩成學額能夠自行取錄學生,餘下八成均交予分配辦法處理。學生雖有選擇學校的權利,最終的派位結果卻由隨機電腦編號所主宰。此制度下,學校並不能隨意選擇學生。
津貼中學議會反對教統局建議的合併方案,認為合併校網會加劇學校間的惡性競爭。校網合併,學生和家長固然有更多的選擇。對學校而言,競爭對手是增加了,帶來新的收生壓力,甚至可能使校區的縮班問題更形緊張。然而,由於學校不能控制派位結果,收生競賽也只能透過提升教育素質、建立良好校譽,以吸引更多學生慕名選報,增加錄取優等生的機率。這樣的比拼能讓學生有更多優質學校可選擇,是良性的,理應是學生的福氣,為何會出現所謂的惡性競爭?
學校各出奇謀吸引學生,例如向學生發放各類名目的津貼,早已存在,並非始於校網合併。沒有證據顯示,校網合併會導致更多不健康現象的出現。況且,以優惠留住學生雖非健康手法,卻因發放津貼無須教統局審批,原則上任何學校也可效法。若學生和家長對此等手法有保留,可以不選擇該學校。把選擇的權力還給服務受眾(學生和家長),一切留待「市場」決定,正是公平競爭的精神。若學生與家長能在學位分配當中有更多的自主權,機制將更加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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