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11-13

兩星期沒運動,想著要去打壁球,活動一下。

想著想著,窩在家看動畫,不覺已七時。出門前先煮個麵,好省點飯錢。拿出父親煮粥用的巨型玻璃杯,放到火爐上燒開水。想想,好像還是用鍋比較好。於是把煮了兩分鐘的水倒進鍋裡,收起玻璃杯。打開碗櫥,像平日一樣拿著杯底,打算把玻璃杯倒轉放回去,拿起的剎那才感覺到熱,對啊,剛剛才放到爐火上燒過!放下杯子(差點沒摔破它),趕緊將右手放到冷水中沖洗。從冷水中拿出來的右手,皮膚燙傷,痛入心。雖然沒人知道,那刻確是覺得很丟臉。

已經多久沒有燙傷過?不記得了。

拿出小時候退熱用的冰袋敷著中指,麵煮壞了也沒理會,直泡到湯都給吸乾才吃,好一頓零味道的晚餐。

打球是有點勉強,掙扎了一會,還是想出去走走。拿出不知多少年前買下的燙傷膏塗上。除了因郊遊而曬傷以外,這還是第一次將它用在真的燙傷上面。

搖公車出去。鬧市中免不了堵車。走過人來人往的街道,到達目的地。

閒談。靜靜的坐著。出去走走,一起晚餐(第二頓,美味的黑油雞翼和涼拌青瓜)。輸入貨單,用試算表整理好,列印需要的標籤。十二時十分,生日快樂。呵。

(回到家裡,才發覺,我把錢包遺留在抽屜裡了。多冒失的一天。)

1 則留言:

  1. 如果再把玻璃杯煲下去會怎樣呢?爆??危險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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